高湖镇徐岸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ghxa-06地块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丽水市
发布时间:4小时前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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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人:
交易方式:
地块编号:
高湖镇徐岸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GHXA-**地块
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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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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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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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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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底价:
地块名称:
高湖镇徐岸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GHXA-**地块
土地位置:
高湖镇徐岸工业园
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容积率:
*.*
所属行政区:
青田县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竞买增价幅度:
******.**
竞买人条件:
(一)土地竞得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土地竞得者需通过青田县工业产业准入认定委员会审查认定。(产业资格审定联系人:青田县经济和商务局王军****-*******)(二)竞得人在通过准入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先与浙江省青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再与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本次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申请人可在报名前向浙江省青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通过网上交易平台页面上的地块详情里面查看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协议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相关事宜由青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人:潘凯电话****-*******。(三)土地竞得者在青田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延迟的,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到位后不足一年的;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处置到位的。(*)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地址: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接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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