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仓村上松林组合路项目-中标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六安市
发布时间:02月11日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28769001
中标金额:77.007286万元
项目名称:船仓村上松林组合路项目
联系方式
1872*******
联系人:杨**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船仓村上松林组合路项目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JSJY****************

二、项目名称:船仓村上松林组合路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嘉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百神庙镇舒合村部

成交金额:柒拾柒万零柒拾贰元捌角陆分(¥******.**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船仓村上松林组合路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总长*.*公里,宽*.*米,厚*.*米的水泥路,在道路两旁修建会车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小宏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福全、宋传新、杨先柱

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和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太阳乡

联系电话:杨先生***********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与儿街路淠河新区**号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话:****-*******

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

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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