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库车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6-26
项目编号:KCS2023-WT072
预算金额:379.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开标时间:2023-07-12
项目名称:库车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997********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819*******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库车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食堂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WT*** 

    项目名称:库车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网页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别提示: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县社会福利院

地 址:库车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希林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号开发区企业公馆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江涛

电 话:***********










附件信息:

  • 库车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食堂购买服务项目.doc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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