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邮政送达事务及电子卷宗编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邮政送达事务及电子卷宗编目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为法院提供电子卷宗编目、法律文书集约送达(含话务确认、电子送达、E键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特投服务及其他审判辅助事务服务等,本项目不是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一支具有一定程度辅助工作经验的团队才能胜任工作,更需要相对稳定的辅助工作团队来保障司法工作的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服务内容之一的集约送达只有邮政企业具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下属分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为总分机构隶属关系。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承接本项目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四(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朱菡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哲钦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SKM_***e***********.pdf(*.*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