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尾水管、污水主干管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福州新区尾水管、污水主干管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内容。
注: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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