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区紫荆街道和美乡村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谈/磋商公告 辽宁省 | 锦州市 | 凌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0月16日
项目编号:JH24-210703-00369
预算金额:209.937491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开标时间:2024-10-29
项目名称:凌河区紫荆街道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联系方式
0416********
联系人:未*
单位: 锦州市凌河区紫荆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
0416********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凌河区紫荆街道和美乡村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凌河区紫荆街道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凌河区紫荆街道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凌河区紫荆街道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完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拟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凌河区紫荆街道办事处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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