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新区新明街道明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芙蓉路邻里中心)项目

采购公告 浙江省 | 宁波市
发布时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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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舒*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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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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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宁波市高新区新明街道明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芙蓉路邻里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高新区新明街道明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芙蓉路邻里中心)项目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宁波市高新区新明街道明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芙蓉路邻里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高新经【****】***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中昱华正工程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对锦东美的中心一、二层进行内部装修,改造面积约 **** 平方米,并设置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作为周边社区居民学习、休闲场所(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建设地点:宁波高新区芙蓉路 ** 号,锦东美的中心。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拆除、墙体砌筑、室内装修、定制柜体、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景观、幕墙门窗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高新区新明街道明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芙蓉路邻里中心)项目
    (一)投标人: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 ** 楼
    联 系 人:舒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昱华正工程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梅路***号柏庭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黄伦波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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