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江西司跑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苏靖皓诉被申请人江西司跑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请求支付被申请人支付欠付申请人劳动报酬***.*元(****年**.*号-**.**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休息日加班工资***元(****年**.*号);*.请求支付申请人由于上班期间引发的发烧、感冒、痛风等工伤赔偿.药费**.**元(****.**.*至****.**.*)。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年*月**日*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三楼)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祖庙仲裁庭(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
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