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阳光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金色阳光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号**号楼***B**室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 |
金色阳光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号金色阳光大厦 |
物业服务总体要求 |
该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根据《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如在该项目服务期限内,履行服务满意低于**%,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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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秀军、杨佩霞、高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号、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楼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科长、谷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