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郎川公司)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承担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号)规定,由郎川公司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比选条件
郎川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郎川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诚邀请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项目概况
郎川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曙光街幸福路*号,公司主要业务为: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比选范围
*.比选项目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受比选人委托,对公司重大决策、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风险性、合法合规性、可行性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当好参谋,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参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合同的起草、修改及审查;
(*)负责为公司草拟、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
(*)受公司委托,代理参与诉讼、纠纷调解或仲裁案件(另行协商约定专项服务内容和费用);
(*)参与公司相关的谈判事宜并提出法律意见;
(*)受公司委托对外发出律师函,主张公司权利;
(*)参与公司招投标相关的法律事务,审查招标文件、合同,协助处理投诉等;
(*)对公司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和日常经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股权转让、重大资产转让、合并分立、收并购、清算等事项可另行协商通过专项法律服务的方式实施);
(*)参与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置或提供法律意见;
(**)为公司及所辖管理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为公司所代管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对公司作出的决策,实施的经营项目、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以保障甲方经营目的合法性;
(**)法律顾问对承办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等法律文件;
(**)对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建设经营实施项目、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分析提示相关法律风险,并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风险概率及相应法律后果,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制定风险防范对策与补救措施;以保障公司经营的合法性;
(**)参与公司商务谈判、项目可行性法律论证等重要经济活动,并对其内容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商登记、工商变更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律事务;
(**)向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和有关重大法律问题,并在聘任期内每年度末向公司提交本年度《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工作报告》、《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其他公司要求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
比选项目服务期限
本次比选服务期限为*年,具体服务期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合同采用每年签订的方式,经比选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长续签期限为三年。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服务合同。
比选项目支付方式
比选项目服务费支付方式:服务费用按一年一付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收到中选人足额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费用(节假日除外)。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信誉要求
*.****年*月*日至今,比选申请人未受到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处罚。
*.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财务状况
比选申请人****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四)律师团队要求
*.****年*月*日至今,至少一名团队成员担任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累计至少*个及以上。
*.****年*月*日至今,至少一名团队成员代理标的额为人民币****万元及以上诉讼案件累计*件及以上。
*.拟投入的律师团队成员必须达到*人以上,须全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人,请于****年*月**日开始在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进入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分 将比选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号**楼b****会议室。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比选人,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十、比选结果公示
本次比选结果在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 //www.sczqgs.com//)上公示*天,以接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
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号**楼b****会议室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 **** ****
邮 编:******
网 址:http://
www.scwmgs.com附件:
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比选文件.docx比选人:
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