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年浓缩液处理委托运处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马鞍山市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年浓缩液处理委托运处服务
数量:*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马鞍山市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年浓缩液处理委托运处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列入向山片区综合整治EOD项目,封场后渗滤液仍需处理,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对浓缩液产生量进行预测,根据每处理***m³渗滤液约产生**m³浓缩液进行计算,预估****年需处理的浓缩液总量约为*****吨。因垃圾渗滤液(浓缩液)会散发大量臭味及沼气,长途运输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及安全风险,故处理场所地理位置须在市区的周边区域,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暂无浓缩液处理设施。现拟将填埋场浓缩液外运至有处理能力的公司进行处理。
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作为市区的周边区域唯一一家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企业,并于****年与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该公司具有***m³/d的渗滤液(浓缩液)处理能力,渗滤液处理产中水回用于生产补水、浓缩液回用于烟气处理系统石灰浆制备,渗滤液处理全程零排放。目前该公司日均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量***-***m³/d,尚有***-***m³/d富裕处理能力。因垃圾渗滤液(浓缩液)会散发大量臭味及沼气,长途运输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及安全风险。故,处理场所地理位置须在市区的周边区域。马鞍山市区的周边区域除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外无其他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符合环保标准的服务。
综合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马鞍山市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年浓缩液处理委托运处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省道****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花常青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市容大厦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汇通大厦主楼*楼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公示附件.pdf(*.*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