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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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年**月**日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及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棠兴路 *** 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 * 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 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招标文件涉及本条款内容不一致, 请以此条款为准)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观里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给水、污水管网工程(甘棠三角坪至观里园区)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就“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观里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给水、污水管网工程(甘棠三角坪至观里园区)勘察设计”项目件补充如下:
因系统问题,未生成NDZF格式招标文件,现重新生成如附,请自行下载。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