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康路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顺康支路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
澄清/答疑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青羊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1月14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顺康路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顺康支路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一、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的通知》(成住建发[****]*** 号)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条入围条件”条款。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 条中“(*)入围条件”条款。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 条中“(**)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条款。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信用得分评分标准,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三、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更改。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项目所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成都青羊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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