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古籍修复政府采购(第五次)(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南充市图书馆 | ||
行政区域 | 南充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充市图书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二段南充市图书馆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艮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绿地中心*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古籍修复政府采购(第五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和公告名称有误,现更正为****年古籍修复政府采购(第六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采购包*的最高限价:******.**元。*.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南充市图书馆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二段南充市图书馆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艮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绿地中心*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四川艮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