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作出(****)苏**破*号、(****)苏**破*号、(****)苏**破*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电器集团等*家公司”或“债务人”)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电器集团等*家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快推动债务人重整工作,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管理人统一公开选聘电器集团等*家公司的审计、评估机构,参选人应为具有审计、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淮海路**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晓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专用照明电器、电子元件、电工器材和电气信号设备加工制造,房屋租赁、维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园林绿化,经济信息咨询,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汽车出租,健身服务,票务服务,停车场服务,百货、黄金、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鲜花、国产及进口化妆品、电梯、机电产品、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洗衣服务,柜台、场地租赁,国内商品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人才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的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企业管理服务,会务服务,中、西餐制售,音像制品零售茶座,卷烟、烟丝、雪茄烟零售,国内版图书、期刊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住宿,酒吧,洗浴,游泳,电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游艺娱乐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日用百货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装卸搬运;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家政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办公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号金山大厦B楼一层,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近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资产重组策划、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照明器材、金属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游泳设备、冷冻机设备、空调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高低压电器设备、消防器材、锅炉、电梯、电线、电缆、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的销售;室内装饰;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综合布线;智能家居、楼宇的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南京市淮海路**号*楼***室,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楼晓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住宿,商品房售后服务,土地开发,房屋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品销售、酒店管理、票务代理、代理发展电信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债务人、债务人并表范围内的关联企业及管理人要求的债务人其他关联企业进行审计,并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审计报告及合并口径审计报告;
*.根据调查结果,在进场后*个月内出具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是否存在财务混同的专项核查报告;
*.核查债务人及管理人要求的债务人关联方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及第三十一至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出具债权核查意见;
*.协助管理人进行债务人资金收支预算、决算审查,以及共益债务、未申报债权、破产费用等数据核查工作;
*.为本案重整事项相关的财务会计和涉税问题提供咨询;
*.出席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如有)会议等会议,对相关工作报告及工作成果进行报告和说明,并回答相关主体的询问;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对债务人、债务人并表范围内的关联企业及管理人要求的债务人其他关联企业名下资产进行盘点造册,并实施现场勘查,对模拟破产清算及重整情形下的资产价值分别进行评估,并出具清算价值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对债务人及管理人要求的债务人关联企业在模拟破产清算及重整情形下,单体及合并口径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建设工程优先债权对应的特定资产、拟处置的财产等,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管理人要求,对本案重整相关的信托计划份额进行估值,并出具相应报告;
*.出具债务人及管理人要求的债务人关联企业的现金流测算及盈利预测报告;
*.为本案重整事项相关的资产评估问题提供咨询;
*.出席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如有)会议等会议,对相关工作报告及工作成果进行报告和说明,并回答相关主体的询问;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且其中:(*)参选人须是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入库机构(********************************************************);(*)参选人须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
*.参选人不存在以下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
*.参选人具有下述审计/评估项目经验:自****年(含本年)以来具有承办重整案件审计/评估的经验(其中需包括至少*次承办实质合并重整案件审计/评估的经验),或者参选人自****年(含本年)以来具有承办资产总额***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审计/评估经验;
*.参选的审计机构可以派出的常驻注册会计师不少于**人,其中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少于**年。
*.参选的评估机构可以派出的常驻资产评估师不少于**人,其中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少于**年。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并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申报表原件(样本见附件一);
*.《承诺函》原件(样本见附件二);
*.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参选人入库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证明;
*.参选人自****年(含本年)以来承办前述审计/评估项目经验的相关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委托合同、已出具的相关报告中体现审计或评估资产总额的正文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其中,涉及实质合并重整案件的,需在业绩清单中注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参选人拥有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人数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选人常驻从事本案审计或评估工作的人员名单、执业年限、主要业绩、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资质和所取得的职称等级(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并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进场开展审计评估业务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及流程、团队组成及职责分工、工作思路、时间安排、工作成果形式等);
*.报价方案:
参选人按照以下要求采取固定金额进行报价:
(*)审计机构报价要求: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家企业重整案(含后续可能新增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审计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评估机构报价要求: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家企业重整案(含后续可能新增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评估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以上审计、评估报价为包干价,涵盖相关税费、食宿、差旅、询证函发送等费用。因本案的特殊性,付费采用先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后支付费用的模式。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时。
*. 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期限截止前将盖章版的参选资料(不含报价方案)扫描件发送至下述指定邮箱,视为报名完成。邮件标题格式为“参选审计机构-电器集团等*家公司重整案-审计机构名称”、“参选评估机构-电器集团等*家公司重整案-评估机构名称”。
*. 参选文件(完整版,含报价方案)应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且封面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骑缝章。参选人应准备*份纸质版参选文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截止前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至下述指定地址(未能按期提交或邮寄送达的,视为放弃参选)。参选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盖章扫描版内容不一致时,以盖章纸质版内容为准。
(三)参选文件接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律师、李律师
电话:***********
电子邮箱:**********@***.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行辅路*号楼*幢*室
*.本次选聘为三个重整案件一体选聘,参选人按照前述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即视为同时参与三个案件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选聘。
*.参选文件提交期限届满后,在法院指导、监督下,管理人将于*月**日*时召开评审会进行比选,具体会议安排以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届时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综合考虑各参选人的综合实力、专业能力、过往业绩经验(特别是重大复杂重整案件的规模及数量)、工作方案和服务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审计/评估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审计/评估机构,但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参与的除外。对于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因本案可能涉及债务人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若后续新增关联企业重整,仍以本次确定的审计、评估机构为准,管理人不再另行选聘,参选人应注意因此产生的影响,且参选人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不具有业务委托协议的约束效力,审计、评估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且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推进情况进行调整。
*.参选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全部条款。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时间*:**-**:**间联系咨询公告所附联系人。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附件*:《审计机构申报表》/《评估机构申报表》
附件*:《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