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广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通组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编号:E**********************)补遗澄清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中: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现更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现更改为:*.*.*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文件(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地方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贺州富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广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通组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号补遗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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