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福建省景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承建的福建五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和*#厂房已全部完工,****年*月*日验收完成,所有员工工资已全额支付完毕。现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和工资专用账户撤销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福建省景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内进行投诉,单位: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若未收到欠薪投诉,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在公示期满后,同意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和工资专用账户撤销。
特此公示!
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