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城区绿荫慢行道A段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湖南省 | 株洲市 | 攸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28
预算金额:791.7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8-02-02
投标截止时间:2018-03-08
开标时间:2018-03-08
项目名称:攸县城区绿荫慢行道
联系方式
1890*******
联系人:王**
招标人
1314*******
联系人:秦**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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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攸县城区绿荫慢行道A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城区绿荫慢行道A段建设工程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攸发改*******攸发改招【****】***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备解决 ,招标人为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攸县城区绿荫慢行道A段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攸县县城原化机铁路中心大道至文化路小学

    *.* 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攸县城区绿荫慢行道A段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广场、绿化、照明、给排水、消防管道网铺设等。(具体以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预算金额约为***.**万元;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保修;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处于有效期,且无在建工程;

*.*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有意投标者,请从**** *  ** 日~**** *  * **时**分止(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号)持以下证件原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年*月至******)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招标人开具的踏勘证明注: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一份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所注明的时间地点反馈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   **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株洲市牛家牌路***号六楼,详见电子显示屏)。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鉴于本项目的复杂性和项目协调的难度,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委派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的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得招标人开具的踏勘证明文件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攸县人民政府攸政函【****】**号文件要求:一、中标人必须在攸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约定由分支机构直接为发包方提供施工服务,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项目款,由分支机构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人: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址:攸县联星街道文化路富新塘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三楼办公室 

    人:王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号乾城大厦A座****室

人:秦女士   刘先生                    

   话:***********   ***********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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