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医院养老护理床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
二、项目名称:泾县医院养老护理床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吉昌护理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泾县昌桥乡孤峰村
中标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多功能电动护理床 品牌:吉昌 规格型号:JC-IBED** 数量:**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泽兵、胡立新、赵富华、余俊、石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文件标准收取。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泾县医院)或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医院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杨先生
电话:***********、***********
泾县医院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