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 | 银涂镇 | 村(社区) |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标的 堤南站原张顺鉴承包的塘口,该水面只能进行水产养殖(仅限养殖鱼、虾、蟹)。塘口四址:东至白马湖村围养区西圩埂西边;南至堤南站外水滩北河道北圩埂;西至华占海(实际养殖人赵启广)承包水面东交界圩,以交界圩埂中心为界;北至自东向西分别与避风港(白马湖渔民临时停靠点)南圩埂南下脚、高邮湖隔汕大堤南青坎下脚、县河湖管理所水面交界、宝应县汜水镇汜光湖五里村所属水面交界。 (二)发包面积 四址范围内总面积约*****亩,发包方认定的承包养殖面积为****亩,并据此面积结算承包金。 (三)承包期限 肆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报名条件 *.自然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岁以上,在江苏省境内从事过水产养殖面积****亩以上经历的。 *.法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注册资本达****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水产养殖”项,在江苏省境内从事过水产养殖面积****亩以上经历的。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需提供资料 *.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照片。(*)近三年内与 法人、非法人组织签订的“在江苏省境内养殖面积超过****亩的承包合同”原件或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公章的全部复印件。(*)未被纳入失信人名单、未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法人公章。(*)法人、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人名单、未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近三年内与法人、非法人组织签订的“在江苏省境内养殖面积超过****亩的承包合同”原件或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公章的全部复印件。 (六)发包标底价:***元/亩/年 (七)竞标保证金:***万元 (八)履约保证金:**元/亩 (九)加价幅度:**元/次 (十)缴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第一年度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在每年的**月底前缴清下一年度承包款。 | ||
项目位置 | 淮安市金湖县银涂镇 | ||
项目四至 | 东至白马湖村围养区西圩埂西边;南至堤南站外水滩北河道北圩埂;西至华占海(实际养殖人赵启广)承包水面东交界圩,以交界圩埂中心为界;北至自东向西分别与避风港(白马湖渔民临时停靠点)南圩埂南下脚、高邮湖隔汕大堤南青坎下脚、县河湖管理所水面交界、宝应县汜水镇汜光湖五里村所属水面交界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竞标保证金须报名者(自然人、法人)从其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转账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发包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水面因遇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决定或有关政策要求,如退圩退渔还湖、政策性占用或水利工程施工需要等情况,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的行政决定或有关政策的统一安排,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赔青费、属于中标方的附着物的补偿归中标方享有(赔青费按金湖县相关的赔偿政策执行,附着物按金湖县相关补偿标准执行,但附着物的补偿需经有资质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补偿金额不得超过赔青费总额的**%),其他补偿归发包方。中标方的动产须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由其自行处置完毕,发包方不予补偿。发包方按月折算退还中标方未履行合同期间的承包款本金(不给付利息),除此以外发包方不再承担中标方其他任何损失,中标方也自愿同意放弃未履行合同期间的预期收益等其他损失的主张。在中标方按 要求将塘口交还给发包方后,发包方将中标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方。因政府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及因此可能造成的风险,在公开招标时,发包方已充分告知,同时投标方也在明知与充分理解的情形下,自愿同意本条约定。 中标方不得将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作为融资、担保、抵押等用途。 | ||
项目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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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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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人 | 江苏润湖捕捞有限公司 | ||
经营权人 | 江苏润湖捕捞有限公司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至****-**-** **:** |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
交易时间 | ****-**-** **:** | ||
交易地点 | 在线交易 |
流转期限 | *年*月 | ||
标段描述 | (一)标的 堤南站原张顺鉴承包的塘口,该水面只能进行水产养殖(仅限养殖鱼、虾、蟹)。塘口四址:东至白马湖村围养区西圩埂西边;南至堤南站外水滩北河道北圩埂;西至华占海(实际养殖人赵启广)承包水面东交界圩,以交界圩埂中心为界;北至自东向西分别与避风港(白马湖渔民临时停靠点)南圩埂南下脚、高邮湖隔汕大堤南青坎下脚、县河湖管理所水面交界、宝应县汜水镇汜光湖五里村所属水面交界。 (二)发包面积 四址范围内总面积约*****亩,发包方认定的承包养殖面积为****亩,并据此面积结算承包金。 (三)承包期限 肆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报名条件 *.自然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岁以上,在江苏省境内从事过水产养殖面积****亩以上经历的。 *.法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注册资本达****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水产养殖”项,在江苏省境内从事过水产养殖面积****亩以上经历的。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需提供资料 *.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照片。(*)近三年内与 法人、非法人组织签订的“在江苏省境内养殖面积超过****亩的承包合同”原件或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公章的全部复印件。(*)未被纳入失信人名单、未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法人公章。(*)法人、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人名单、未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近三年内与法人、非法人组织签订的“在江苏省境内养殖面积超过****亩的承包合同”原件或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公章的全部复印件。 (六)发包标底价:***元/亩/年 (七)竞标保证金:***万元 (八)履约保证金:**元/亩 (九)加价幅度:**元/次 (十)缴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第一年度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在每年的**月底前缴清下一年度承包款。 | ||
交易面积 | ****.****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 | ||
保证金 | ¥*******.** | ||
交易底价 | ***.**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 **:**~****-**-** **:** | ||
出价延时 | **秒 | ||
加价幅度 | **元/年/亩 | ||
底价 | ***.**元/年/亩 | ||
成交人 | 江苏高邮湖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成交日期 | ****-**-** | ||
成交总金额 | ********.**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江苏润湖捕捞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子铭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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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