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地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研究及治理示范项目(官将村)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九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7-16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166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地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研究及治理示范项目(官将村)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地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研究及治理示范项目(官将村)采购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地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研究及治理示范项目(官将村)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TF-****-*** |
评审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期限: |
*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资质; *、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或“供应商-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注册通过后,供应商查询状态显示“有效”;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查询(www.creditchina .gov. 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九原区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政府东副楼 |
采购人联系人: |
郭主任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栋****室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杜文燕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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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年**月**日 |
*,***,***.** |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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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地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研究及治理示范项目(官将村) |
****年**月**日 |
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并且达到采购人满意。 |
*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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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菅雁飞、苏文涛、孙志远、孙悦馨、刘志强 |
质疑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九原分局、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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