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项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买报名时间及网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时
报名网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 **:**时
延时竞价时间:****年*月*日 **:**时
*、延长公示及延长竞价规则: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按照*个工作日一个周期延长公示,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竞价时间依此顺延。
*、咨询电话:***********。
一、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为*处房屋(平顶山微波通讯站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机器设备为微波通讯塔及相关附属设施。标的资产数量、名称、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其它披露内容:
*、转让标的房产已无使用价值,按照报废拆除处置,房屋需要完全拆除,废渣清运干净。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不开具发票。
二、交易条件:*、竞买报名的方式和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支付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成交价款的*%,由受让方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不开具发票。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已经委派相关人员按时参与现场踏勘活动,已经对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包括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已经对转让方现场讲解及相关约定充分知悉并表示同意,在充分了解、接受、知悉、同意的基础上选择参与本次标的资产的受让。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及
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签章确认
大连产权交易所发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转让方审批通过后(以转让方通知为准)*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
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同意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接单》并办理提货相关手续。
(*)同意在签署《资产交接单》后,
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必须按转让方要求及时提货,受让方签署《资产交接单》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接单》后的**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装车、运输等工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废渣及垃圾须全部交割清运出场。受让方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违约金,逾期**日及以上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拉运权,转让方有权将未交割清运的资产另行处置。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事项,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交易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金额
报名成功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①如无特殊情况,项目保证金在公告期结束后,由线上系统按原路自动返还,供应商不用到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②如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况,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③未成为受让方的,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交易保证金原路径退还。
④其他情况详见网站公告《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保证金收退流程调整说明》。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结束,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后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
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
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标的展示时间:项目公示期内,自行前往。
标的展示地址:平顶山微波通讯站。
四、竞价规则及须知*、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万元,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万元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分钟。若在延长的*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对异议的处理方式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联系方式产权交易代理机构:
大连产权交易所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楼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