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和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业务用房提升改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平和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少强,吴佳友,陈志红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俊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金路*号天安数码城*栋*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坤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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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坤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梧侣大社里***号****室 | *,***,***.**元 | **.** |
采购人代表: | 王少强 |
评审专家: | 吴佳友、陈志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号文《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收费标准,实际服务费以施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平和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业务用房提升改造:*.****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平和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黄金路*号天安数码城*栋*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俊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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