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三个风电CDM项目的经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招标

招标公告 北京市 | 海淀区
发布时间:2010-12-21
项目编号:SHIL10041568
投标截止时间:2011-01-10
开标时间:2011-01-10
项目名称: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三个风电CDM项目的经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招标
联系方式
010-********
联系人:严**
招标人
8832****
联系人:李*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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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代理人
010-********
联系人:李**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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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三个风电CDM项目的经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招标
作者:李海华 日期:****-**-** **:**:** 查看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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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三个风电CDM项目的经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三个风电CDM项目的经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招标(以下称“投标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三个风电CDM项目的经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招标

*、招标编号:SHIL********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招标人以下三个CDM项目在****年以前(含****年)产生的经核证减排量(CERs)的买家:

(*)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一期(**.*MW)工程;

(*)张家口尚义北石塄一期(**.*MW)工程;

(*)张家口尚义炕塄一期(**.*MW)工程。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包,投标人应同时参加两个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序号

所包括风电场的序号

拟出售经核证减排量

备注

第*包

(*)

**.**万吨

风电场具体信息详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包

(*)(*)

**.**万吨

该买家需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项目公司签署“经核证减排量购买协议”(简称“购买合同”,具体内容参见招标文件中的购买合同条款草案),并按购买合同采购CERs和支付采购款。(注:招标人的项目公司--为建设运营上述各风电场项目,招标人专门成立的各项目公司)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项目运作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有类似项目成功交易业绩。

*)投标人应为最终买家(包括但不限于有实力的能源企业);或有实力的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或政府组织;或者经上述三类买家授权的代理机构。

注: 经上述三类买家授权的代理机构可以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该代理机构需出具该买家授权代理机构代理其进行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需出具招标文件要求该买家的资格证明材料,并承诺该买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买方。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号神华大厦C座七层****室。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请携本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类似项目成功交易业绩证明(以上为原件,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套留存)。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会议室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开户账号:************

联系人: 李海华、李维盈

电话:***-********、********

传真:***-********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号楼

公司电话:***-********、********

联系人:严伟明、 李早

传真:***-********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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