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华阙案场秩序服务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省
发布时间:2024-06-03
项目编号:K3-240504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开标时间:2024-06-12
联系方式
1502*******
联系人:王**
招标人
1316*******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锦华阙案场秩序服务采购-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锦华阙案场秩序服务采购(项目编号:K*-*******),采购人为西咸新区秦汉实业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西咸新区秦汉实业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及采购人需求,对锦华阙案场秩序服务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为保障案场秩序工作正常开展,现申请进行锦华阙案场秩序服务采购。本次采购秩序人员共*人,服务期限*年,具体以谈判文件、答疑文件等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标段*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锦华阙案场秩序服务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锦华阙案场秩序服务采购:

*.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的秩序服务人员应具备有效的保安员证;

*.截止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或****年的财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在国家取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政许可之后成立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及在开标会议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参加本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其他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法: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号招商银行大厦**层前台现场获取;

谈判文件售价:***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法: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号招商银行大厦**层第一开标室纸质递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号招商银行大厦**层第一开标室现场开启。

七、其他公告内容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发布平台:本谈判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予以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秦汉实业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咸新区秦汉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城街办金旭路*号*层*-*-***号

联系人:王永博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号招商银行大厦**层

联系人:王昌军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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