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方溪村等三个村治理(方溪村和新西寮村)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蔡周朋、****-*******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
丽水市全胜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雷凯 |
* |
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麻小南 |
* |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应成武 |
* |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陈美琴 |
* |
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田日升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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