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磨粉机、清粉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东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8-07-05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529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8-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3
开标时间:2018-07-30
项目名称: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磨粉机、清粉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磨粉机、清粉机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其他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 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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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工作时间 |
上午*:**~**:** 下午**:**~**:**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号包头商会大厦*-****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 |
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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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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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采购人名称: |
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糖厂厂区*幢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兴胜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号包头市商会大厦*-****A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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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兴达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于晓萍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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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货物 |
台 |
*.* |
磨粉机、清粉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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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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