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望江县华阳镇片区)生态环境修复项目-通衢大道二期(桥港大道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长江(望江县华阳镇片区)生态环境修复项目-通衢大道二期(桥港大道段)(项目编号:皖H******)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予以删除: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现修改为: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望江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望江县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叉口西北方向
联 系 人: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室
联 系 人:潘泽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