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彭泽县天红镇防洪工程三期上坂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预审公告 江西省 | 九江市 | 彭泽县
发布时间:2020-03-16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0-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9
项目名称:彭泽县天红镇防洪工程三期上坂河河道整治工程
联系方式
1387*******
联系人:周**
招标人
1507*******
联系人:荣**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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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彭泽县]彭泽县天红镇防洪工程三期上坂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彭泽县天红镇防洪工程三期上坂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彭泽县天红镇防洪工程三期上坂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彭泽县天红镇农科所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日;标段划分:个施工标招标内容:为准;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以前办理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年日止***-***-****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时 **分地点为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建造师)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内容)。*. 有关说明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重新进行招标,将不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彭泽县天红镇人民政府      人: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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