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综合体农旅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二期)—房屋修缮及零星工程中标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08月13日
预算金额:275.503706万元
中标金额:261.72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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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田园综合体农旅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二期) -房屋修缮及零星工程中标公示

田园综合体农旅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二期) -房屋修缮及零星工程中标公示

田园综合体农旅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二期) -房屋修缮及零星工程******* ****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依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现将预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预中标单位:江西省隆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李海平       注册证书编号:赣****************

施工员:罗君             质量员:李佩

专职安全员:严松

招标控制价:*******.**

固定系数值:*.**

中标价:*******.*元; 

公示时间:*******日至*******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罗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井冈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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