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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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每经传媒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号 | *,***,***.**元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每经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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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新川园****年集中宣传 | 本项目为采购人采购新川园****年集中宣传项目供应商*名。 | *、在市级主流媒体渠道发布宣传稿件不少于*篇;稿件须原创,须为新媒体平台头条位置,至少包含SVG创意推文*篇,每篇稿件不少于****字。*、在新川园在新川园遴选*家具有代表性企业,拍摄微电影*部并在主流媒体发布,通过采访、实拍等;*、组织中央省市媒体新川采风行一次(不少于*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至****年*月 | *.供应商须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提供全流程服务;*.整个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服务团队应安全完成项目工作内容,供应商须全权负责所有人员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实地拍摄工作人员在拍摄期间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应要求,不得参加与拍摄任务无关的任何活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陈巧(采购人代表)、杨舒、欧阳雪莲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万元以下,中标*.*%;成交金额***-***万元,费率*.*%;成交金额***万-****万元,费率*.**%;成交金额****万-****万元,费率*.**%。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备案号:********************[****]*****,预算品目:公共公益宣传服务,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监督电话:***-********。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高新区吉泰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