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三)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抚顺市 | 顺城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2月25日
项目编号:JH24-210400-00017
项目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三)
(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年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三))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年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三)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货物需求”第**.超净工作台中技术参数要求及整体实验室建设货物服务要求;*、评分细则技术指标,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葛布东街*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号*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