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王集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王集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ZY-****-**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中:“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d.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共计*分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项材料中抽取*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项。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名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范围内(不含**%和***%)每项得*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范围内(含**%和**%)每项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分。当投标人的主要材料单价低于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应按在**%–**%范围内(含**%和**%)加分的规则进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
现变更为:“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项材料中抽取*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项。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名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范围内(不含**%和***%)每项得*.*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范围内(含**%和**%)每项得*.**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分。如果该投标单位对应主要材料无法抽取到,或评委认为抽到的主要材料单价明显过高或过低不合理,则均按照零分计,并不参与该条主要材料的基准值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丝雅纺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产业集聚区河园路金成标准化厂房A*号楼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泰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福润花园**号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新野县健康路东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