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妇幼保健所关于人体成分分析仪及双目视力筛查仪的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江苏省 | 苏州市 | 姑苏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9-17
项目编号:SZWK2023-GS-T-0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开标时间:2023-09-25
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及双目视力筛查仪
联系方式
0512*********
联系人:耿**
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妇幼保健所
招标人
0512*********
联系人:张*
单位: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0512*********
联系人:陆*
单位: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WK****-GS-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及双目视力筛查仪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所属类别为工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响应产品如果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生产提供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评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的评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时间:**********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姑苏区妇幼保健所

    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盘门路***

联系方式:耿小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

电  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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