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名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二、合同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SDGP*********************
四、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null
联系方式: null
供应商(乙方): 青岛佳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号**-*-*
联系方式: ***********
六、验收日期: ****年*月*日
七、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八、验收意见: 符合要求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