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购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信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4-26
项目名称:浉河区购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项目
联系方式
0376*********
联系人:余**
招标人
1323*******
联系人:艾*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信浉财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名称:浉河区购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

质保期

信浉财单源-****-*

浉河区购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一年

 

三、评审专家名单

余璐(业主评委)、 匡效功(组长)马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阳市浉河区应急管理局

   址:信阳市浉河区行政路

人:余女士

   话:****-*******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际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A

联系人:艾刚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老城街道东方红大道人防胡同*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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