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界首市恒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吨生物质颗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界首市恒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砖集镇郑庄行政村赵庄自然村**号
建设内容:项目配备粉碎机、制粒机、输送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吨生物质颗粒。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辉
电话:***********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我单位或我单位委托的环保机构,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