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他人员
一、设计单位拟派人员(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电力专业负责人(*人):具备注册电力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分,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修改为:
*)电气专业负责人(*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分,同时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高县第二人民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