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
* | 农业科研配套机械购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面向小微比例:***.**%) |
**.****** |
合同名称:农业机械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采购计划-[****]-*****号-********Z**** |
部门(单位)名称: 吉林市农业科学院(吉林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日期:****年**月**日
附件信息:
合同文件.pdf(*.*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