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水县沅泽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彭水县沅泽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彭水县新田镇场镇及石龙村、干河村、新田社区、马峰社区、团结村、红旗村、庹家村;连湖镇、联合乡;岩东乡场镇、堰塘村;鹿角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包括:改造**个镇、村标准化自来水厂,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规模约*.**万?/d,改扩建**个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总长约***.**km,管径为DN**~DN***,材质为PE管和钢管。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本次对其中的*个水厂改扩建进行招标,分别为:
岩东水厂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设备间*座、新建DN***给水管网、井、阀等相关附属工程;
鹿角水厂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对存在渗漏的高位水池进行防渗处理、同时修缮、新建DN**-DN***给水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建水池彩钢棚等
新田水厂主要建设内容:厂区内新建加压泵房*座;原厂区进行整治维修,新建DN**-~DN***给水管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取水口*座、联合水厂厂区及蓄水池维修新建DN**-DN***给水管及井、阀等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
*.*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 标段划分:/
*.* 其他: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彭水县沅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唐桂兰 |
联系人: | 邓智文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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