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年*月**日**:**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户名: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网址:************************************************* style=";color:;">)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西路**号华南城市广场*****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首次登记):湘(****)衡阳市不动产权第*******号,预告登记证明号(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湘(****)衡阳市不动产证明第*******号,预告登记证明号(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湘(****)衡阳市不动产证明第*******号,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
该拍卖标的物参考价为人民币******元,起拍价为人民币******元,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程序开始前一日止接受电话咨询。拍卖标的展示看样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须提前申请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在起拍价之上低于加价幅度的出价无效。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产生的交易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承租人或共有人或公司股东等)
十、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十一、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在网拍平台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本次拍卖的唯一方式,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十二、竞买人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充抵拍卖价款。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以下指定账户:{请买受人注明姓名、标的名称及执行案号:(****)湘****执****号}
户名: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祝融支行
开户行行号:************
十四、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金额相对较大。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标的物详细信息及看样、咨询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邓先生、***********彭女士
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