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城市管理局关于中牟、新郑移交人员执法服装的采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
二、项目名称:城市管理局关于中牟、新郑移交人员执法服装的采买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中牟、新郑移交人员执法服装的采买;
*、数量:**套。
*、采购预算价:******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上午*:**分
磋商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名单: 姜军、杨洁、马志军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江苏卡巴度斯服饰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樊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C座**层****
本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可查询的社保证明等资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代理费为陆仟元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