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将“****年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委托设计咨询审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如下,如本澄清更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更改通知为准。 *、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点,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中的“* 份,另加*份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电子文件U盘(WORD或EXCEL格式,U盘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和递交合同段)。密封在第一信封中一并递交”。 修改为:“* 份,另加*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WORD或EXCEL格式,U盘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和递交合同段)。密封在第二信封中一并递交。” *、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点,“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修改为:“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第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WORD或EXCEL格式,U盘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和递交合同段)应统一密封在第二封套中一并递交。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将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第*.*.*(*)点,履约信誉中的“注:获奖情况须附奖状等证明材料,否则,奖项不予认可。加分奖项的时间期限以获奖证书颁发落款的时间或颁奖部门发布的时间为准”。 修改为:“注:获奖情况须附奖状及证明该奖项公里数文件等证明材料,否则,奖项不予认可。加分奖项的时间期限以获奖证书颁发落款的时间或颁奖部门发布的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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