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新建复合材料厂房、制氮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FJ****G************
三、澄清内容:
根据招标公告*.*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资质并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家(含*家)。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六号门市
联系方式:刘女士
联系人:****-********转***
邮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