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海渊镇乌骨鸡雏鸡及混合饲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宁明县财政局 备案,现就 宁明县海渊镇乌骨鸡雏鸡及混合饲料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海渊镇乌骨鸡雏鸡及混合饲料采购
项目编号:鼎策ZB-****-***
二、项目预算:***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简要指标要求 |
乌骨鸡 |
羽 |
***** |
脱温雏鸡,鸡龄**日以上童鸡,不病不残不光毛。 |
混合饲料 |
吨 |
***.*** |
饲料以麦麸、豆粕、玉米、骨粉、预混料等按阶段配比。 |
六、投标人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生产或经营农业或畜牧业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 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下午*:**~*:**,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二)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楼)
(三)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
(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在公告报名期内出具的投标人、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以上材料均原件核查,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 * 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楼电子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 *月 * 日**时**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楼电子屏)开标。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及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明县海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左市丽川路天琴馨苑*栋*-***号
联系人:农工 电话: ***********
监督单位: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
联系人:马股长 电话:***********
**** 年 *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