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ZZC****-J*-*****-GXLJ
二、项目名称:南湛高速公路浦北路段区间测速和固定测速抓拍系统采购及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报价:(*******.**元) |
广西浙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号东盟世纪村*号楼*号 |
*.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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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 |
南湛高速公路浦北路段区间测速和固定测速抓拍系统采购及安装 |
南湛高速公路浦北路段区间测速和固定测速抓拍系统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竞标报价表) |
详见附件 |
不限 |
*******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道江、张良清、陆宝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浦北县小江镇越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北县奥园广场C*-***号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洁
电话:****-*******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