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武汉市黄陂区应急管理局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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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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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L-ZFCG********YJJ***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市黄陂****局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市黄陂****局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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