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明、黄万群因保管不善,将云(****)盐津县不动产权第*******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我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进行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盐津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单元号 |
用途 |
备注 |
* |
徐友明、黄万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盐津县普洱镇黄桷湾新区*幢*单元*层*室 |
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
************gb*****f********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盐津县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