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单位:
莎车县孜热甫夏提乡自治区级示范村整体提升建设项目(道路建设)(项目编号:E****************)于****年**月**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条缺陷责任期、第*.*条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第*.*条开工预付款金额、**.*条材料预付款比例、**.*条质量保证金限额,内容缺失,未填写完整。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内容缺失,未填写完整。
现澄清为: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条缺陷责任期、第*.*条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第*.*条开工预付款金额、**.*条材料预付款比例、**.*条质量保证金限额内容补充完整。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内容补充完整。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招标人:莎车县孜热甫夏提塔吉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