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办公楼装修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省 | 郑州市
发布时间:01月08日
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4-164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办公楼装修项目
联系方式
0371*********
联系人:李**
招标人
1394*******
联系人:李**
代理人
1394*******
联系人:杜*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办公楼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财磋商采购-****-***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河南辰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开发路与轻工路交叉口西南角恒鑫祥工业园****号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办公楼装修项目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日历天 王芳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壮、贾中华、董春雷(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考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 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得分:**.**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市民新村北街*号 联系人:李景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国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号B区***号 联系人:杜聪、李伟荣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聪、李伟荣 联系方式:***********、***********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装工程.pdf

    装饰工程.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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